婚姻登记新规:户口簿不再作为必备条件
近日,民政部发布的《婚姻登记条例(修订草案征求意见稿)》在社会引起广泛关注。其中最受瞩目的改动,无疑是婚姻登记不再需要提交户口簿这一要求。
这一变革,无疑是时代进步的体现。按照修订草案的规定,未来办理结婚登记的居民,只需携带本人的居民身份证,以及关于自身无配偶关系、与对方无直系亲属关系的签字声明即可。这一调整,顺应了人口流动的客观规律,让公共服务更加贴近群众需求,也让婚姻自由得到进一步倡导与保障。
除了结婚登记的简化,离婚登记的程序也变得更加人性化。修订草案中取消了户口簿的要求,仅要求提供居民身份证和结婚证即可。新条例还引入了“离婚冷静期”以及“婚前隐瞒重大疾病可撤销婚姻”等规定,这些新措施的实施细节也受到了广泛关注。
值得注意的是,虽然这一修订草案已经公开征求意见,并朝着正式实施的方向迈进,但正式落地前还需经过一系列的程序。包括公开征求意见后的修订完善、进一步审议通过等流程必不可少。广大市民在关注这一新规定的还需关注相关部门的最新通知和规定,以确保自身的权益得到保障。
我们期待着这一更加便捷、人性化的婚姻登记新规能够早日实施,为广大市民带来实实在在的便利。同时也希望相关部门在实施过程中,能够不断完善相关细则,确保新规定能够更好地服务于人民群众。